防爆認證中可能引起爆炸的因素和場所劃分
爆炸的發生,往往與這3個因素有關:氧氣、可燃物和引爆源。
氧氣,作為爆炸重要的助燃劑,能使可燃性物質燃燒。
可燃物,凡是能與空氣中的氧或其他氧化劑起燃燒化學反應的物質,就是為可燃物(可燃物按其物理狀態又可分為氣體可燃物、液體可燃物和固體可燃物三類,常見的包括:碳氫化合物、氣體、酒、鎂鋁硫等金屬、谷物、碳、木材、樹脂、糖、淀粉、聚苯乙烯等等)。
引爆源,環境內粉塵密集、溫度過高或者有火星等情況,都是引起爆炸的導火索,即引爆源。
此外,根據爆炸性氣體持續存在的時間或出現的可能性,可分為三區:
0區:在正常情況下,爆炸性氣體混合物連續或長時期存在的場所。
1區:在正常情況下,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有可能出現的場所。
2區:在正常情況下,爆炸性氣體混合物不可能出現,僅在不正常情況下偶爾短時間出現的場所。